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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!

​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——敬漢卿

在2019年7月30日,bilibili的UP主敬漢卿收到「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」的郵件,對方稱自己是「敬漢卿」註冊商標持有人,並表示敬漢卿運營的多個平台公眾號已侵犯他們的註冊商標專用權,威脅敬漢卿出錢買回商標。敬漢卿得知消息後在B站發佈一則以「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!我如何維权的!」為標題的視頻,講述他被威脅的經過,同時也表示已經準備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。

在這一起搶註案例中,「敬漢卿」這個被搶註的商標即是敬漢卿的真名。中國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一十条条第一款规定「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等权利」,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「侵害民事权益,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,并在第二款中列举民事权益包括姓名权、肖像权等」。這意味著,敬漢卿不僅可以向商標局宣告該商標無效,也可以向法院以「侵害姓名權」提起訴訟。

 

這起案例也引起民眾的探討,大家發現這種「惡意搶註」行為在中國並非敬漢卿個例,仍然有很多UP以及其他自媒體平台的博主由於使用的名稱並非本人真名,而又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識,在經歷惡意搶註後往往會選擇「大事化了」,給錢解決問題。該公司在自媒體行業嘗到甜頭後,將手伸向敬漢卿,但因為敬漢卿在網路上擁有1400萬粉絲,讓該事件立刻得到廣泛關注,且搶註商標名稱為UP主真名而將搶註事件變得較為特殊。最終,敬漢卿維權成功,他的發聲也讓商標的惡意搶註現象呈現在民眾的面前,讓更多從事自媒體行業的人從中吸取經驗教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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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ilibili知名UP主敬漢卿也曾遭遇自己的姓名被惡意搶注(圖片來源:網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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